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(葵花)
【产品名称】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
【商品名/商标】葵花
【规格】10毫升*6支
【性状】本品为棕红色液体,味苦,微甜
【成 份】麻黄、苦杏仁、石膏、甘草、金银花、连翘、知母、黄芩、板蓝根、麦冬、鱼腥草。辅料为苯甲酸钠、甜蜜素、蔗糖。
【性 状】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; 味微苦、微甜。
【功能主治】清热解毒,宣肺化痰,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、汗出、微恶风寒、咳嗽、痰黄。或兼喘息、口干而渴。
【规 格】每1毫升相当于饮片1.77克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。一岁至三岁一次10毫升,一日3次; 四岁至七岁一次10毫升, 一日4次;八岁至十二岁每次20毫升,一日3次,或谁医嘱。
年 龄 一岁至三岁 四岁至七岁 八岁至十二岁
一次用量 10毫升 10毫升 20毫升
服用次数 一日3次 一日4次 一日3次
【不良反应】监测数据显示,小儿肺热咳喘制剂可见以下不良反应:腹泻、呕吐、恶心、腹痛、腹部不适、腹胀、皮疹、瘙痒、潮红、食欲减退、过敏反应等。
禁忌 注意事项
【禁忌】1、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。2、风寒闭肺、内伤久咳者不适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1. 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3. 高血压、心脏病患儿慎用。4. 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 运动员慎用。6. 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7.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 应去医院就诊。8. 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2.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13. 本品含蔗糖, 糖尿病患儿慎用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 藏】密封、
【包 装】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包装,每支装10毫升,)每盒装6支。
【有效 期】36个月。
【执行标准】《中国药典》2020年版一部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10950080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21年 09月 16 日
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】
名 称: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注册地址: 黑龙江省五常市五常镇亚臣大街27号